沧州实施6个专项行动优化营商环境
发布时间:2018年06月20日 来源:河北日报
以提快速度、降低门槛、增设窗口、优化流程、强化帮办为重点
沧州实施6个专项行动优化营商环境
按照沧州市委、市政府工作部署,为进一步优化沧州市营商环境,切实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服务,沧州市日前出台了2018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,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,围绕解决好市场主体遇到的突出问题,把工作重点放在提快速度、降低门槛、增设窗口、优化流程、强化帮办上,着力开展政策创新完善、降低企业成本、推进项目落地、优化开发区环境、提升窗口服务、加强诚信建设6个专项行动,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,实现行政审批更简、收费项目更少、透明度更高、服务质量更优,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。
针对突出问题,沧州市2018年优化营商环境活动重点实施6个专项行动。
政策创新完善专项行动。抓好政策宣传解读落实,开展送政策下基层、入企业活动,制作宣传手册,深入解读有关政策条款,帮助基层、企业准确了解政策,用好政策。开展政策落实督查,采取地方、部门自查与集中督导检查相结合的方式,对各部门是否严格按照国家和省、市确定的有关要求和标准落实相关政策进行督导检查。同时,开展现有政策大梳理。对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的进行修改完善或废止。此外,研究制定创新性政策举措。在降低市场准入门槛、降低企业经营成本、完善要素供给制度、提高政务服务效率等方面,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,形成一批有突破性的制度化成果。
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专项行动。全面落实企业降成本、减负担的各项政策,特别是把国家扶持小微企业、高新技术企业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、科技企业孵化器、大学科技园、技术转让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用好用足,确保落地见效。清理规范涉企收费,巩固市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“零收费”成果,继续清理经营服务收费,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监管,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。
加快项目落地速度专项行动。深入开展商事制度改革。持续推进“放管服”改革,以“照后减证”为重点,加快推进“证照分离”改革,大幅减少行政审批事项,有效解决“办照容易办证难”“准入不准营”等问题。优化审批环节,严格落实《河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》,禁止违规增设前置条件和申报材料。强化要素保障,督导检查项目落地过程中存在的用地手续、资金筹措等问题以及水、电、气、暖等项目建设要素保障落实情况。
优化开发区发展环境专项行动。加强硬环境建设,完善开发区基础设施、生态环境、市政设施、公共服务体系,提升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、推进产业聚集的水平,增强开发区承载支撑力。加强软环境培育,建设完善政务服务、创新创业、成果孵化转化、品牌培育、金融服务、工业设计等公共服务平台,加强政策创新,强化帮办服务,落实优惠政策,增强开发区凝聚吸引力。加强体制机制创新,支持开发区完善管理体制,推行“大部门制”扁平化管理;理顺财税管理体制,增强园区财力。
提升窗口服务专项行动。提高政务服务效率,加强政务服务窗口建设,完善优化行政审批运行机制,发展推广电子政务,全力打造“一站式审批、一条龙服务”政务新平台,实现“一枚印章管审批”,推动审批服务提质提效,逐步实现审批不见面或“最多跑一次”。提升窗口服务质量,全面排查窗口服务办事过程不透明、办事流程不规范、服务质量不高、服务态度不好,以及跨部门、跨地区、上下协调困难等方面的问题,限期整改、全面提升。
加强诚信建设专项行动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,全面梳理市县两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作出的承诺,对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提出整改措施或处理意见,限期整改到位。建立市县与省级互联互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,健全完善政府部门信用信息目录,加强政务信息记录建设,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,为实施信用联合奖惩机制提供支撑。建立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,推动法院、工商、食药监、安监、国税、地税、人社、环保等领域建立完善社会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制度,对守信(失信)主体采取联合奖(惩)措施。
为确保2018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顺利推进,沧州市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,将优化营商环境活动纳入全市重点工作大督查范围,通过全面督查与抽样督查相结合、书面报告督查与实地督查相结合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,加大督导力度,对工作落实推动不力的,坚决追责问责。各县、市、区要相应建立督查检查问责机制,督促工作进展,确保活动效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