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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项名称: 稀土深加工项目审批
设定依据: 《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(2015年本)》(冀政发[2015]8号)。
受理机构: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原材料工业处
审批机构: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原材料工业处
行政许可条件: 符合行业发展规划、产业政策、及相关法律法规。
优惠政策:
申报材料:
(一式四份):
(一)企业基本情况;
(二)项目情况,包括项目名称、建设地点、建设规模、建设内容等;
(三)项目利用资源情况分析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;
(四)项目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分析。
(五)国土资源(海洋)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(用海)预审意见(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明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的情形除外)。
办理流程: (一)网上申请。企业提出核准申请,提交申请材料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申请材料进行格式审查,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。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形式的,予以受理;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,不予受理;对需要补充材料的,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。
(二)原材料工业处主管人员提出办理意见
(三)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现场审查
(四)处务会研究提出审查意见
(五)主管厅长审批
(六)印发项目核准文件
办理时限: 在线申报材料受理后20个工作日
监督电话: 0311-87908738
救济渠道: 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
办公时间: 周一到周五 8:30-12:00 13:30-17:30(1-5月,9-12月) 14:30-17:30(6-8月)(节假日除外)
办公地点 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02号(050071)
乘车路线4,34,38,76,111路公交省医院西下车即到
联系电话 0311-87800210;0311-8780321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