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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项名称: | 稀土深加工项目审批 |
设定依据: | 《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(2015年本)》(冀政发[2015]8号)。 |
受理机构: |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原材料工业处 |
审批机构: |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原材料工业处 |
行政许可条件: | 符合行业发展规划、产业政策、及相关法律法规。 |
优惠政策: | 无 |
申报材料: (一式四份): |
(一)企业基本情况; (二)项目情况,包括项目名称、建设地点、建设规模、建设内容等; (三)项目利用资源情况分析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; (四)项目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分析。 (五)国土资源(海洋)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(用海)预审意见(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明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的情形除外)。 |
办理流程: | (一)网上申请。企业提出核准申请,提交申请材料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申请材料进行格式审查,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。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形式的,予以受理;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,不予受理;对需要补充材料的,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。 (二)原材料工业处主管人员提出办理意见 (三)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现场审查 (四)处务会研究提出审查意见 (五)主管厅长审批 (六)印发项目核准文件 |
办理时限: | 在线申报材料受理后20个工作日 |
监督电话: | 0311-87908738 |
救济渠道: | 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|
办公时间: | 周一到周五 8:30-12:00 13:30-17:30(1-5月,9-12月) 14:30-17:30(6-8月)(节假日除外) |
办公地点 | 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02号(050071) 乘车路线4,34,38,76,111路公交省医院西下车即到 |
联系电话 | 0311-87800210;0311-87803219 |